地蒜第三○號 昭和一四、二、二九 常務取締役 蒜頭工場長殿 朴子溪河川敷地占用許可指令請書 提出方ノ付 右指令請書貳通(明農第七四号)別紙送付致候間、提出方取計相成度。 以上 詮釋:地蒜第三○號,蒜頭工場長殿提出朴子溪河川敷地占用許可指令請書,指令請書貳通(明農第七四号)用其他紙附件送過去。
地蒜第三○號 昭和一四、二、二九 常務取締役 蒜頭工場長殿 朴子溪河川敷地占用許可指令請書 提出方ノ付 右指令請書貳通(明農第七四号)別紙送付致候間、提出方取計相成度。 以上 詮釋:地蒜第三○號,蒜頭工場長殿提出朴子溪河川敷地占用許可指令請書,指令請書貳通(明農第七四号)用其他紙附件送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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