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內容: 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撰文并篆額 明治三十七年三月九日,近藤昌之以其職死于南投之火焰山。越明年六月,余巡視南投,南投廳長小柳君指昌之致命之地,謀立碑以傳其事,請余文。 昌之磐城東白川人也,少遊仙臺,治英學、好算術,通幾何、三角諸法。服兵役後,入臺灣總督府,任土地調查局技手,赴臺南從事地籍測量;旋往南投草鞋墩,測量火焰山。 山傍烏溪,尖巉如火焰,故名。時屬雨期,連日雷雨,溪水漲溢。昌之不少沮,銳意服務;山骨磷磷,詎雨後,石滑京崩,駐足不牢,顛蹶墜絕壑絕壑即殞,時年僅二十有七。僚友火其遺駭,歸葬其鄉;政府賜金,獎其功績,且卹遺族焉。 昌之性成篤實,恒重友誼,尤能盡職務。余特惜其不稍假天年,以遂所志,而又不忍其績之湮滅不傳也;乃小柳君之議,譔文勒碑立于双冬庄云云。明治三十八年十月初旬,三野山本由定書丹。於2014年7月11日公告登錄為一般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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