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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22年擺三甲為頂茄荖庄荒埔壹所立杜賣契

「杜賣盡根」為買賣田園租業的契約,當賣主需 要用錢時,會將田業出賣,賣方放棄所有權利,屬於 完全賣斷之契約。 本件為乾隆 22 年 (1757)11 月,北投社番土目擺三 甲,將位於頂茄荖庄(今草屯鎮加老里)前石頭埔的 荒埔壹所,以劍銀(馬劍銀,清代臺灣民間通用的荷 蘭銀元) 45 大員,賣給漢人洪魏官鑿築水田,約定鑿 築水田三年以外,清丈每甲照例納大租粟捌石滿斗。 本件有北投社戳記一枚,立據人:擺三甲戳記,代筆: 吳白珩簽署,為中(仲介人,日後發生糾紛需負責調 解):白番創奇簽署。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1757~175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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