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民國36年二二八事件臺中縣政府佈告

二二八事件中,臺中縣政府之佈告,全文如下: 查二二八臺北發生不幸事件,波及本縣,幸蒙地方人士協力,秩序已告恢復。各級機關均照常辦公,治安則由縣警察與義務警察共同負責維持。所有政治改革事項,遵照行政長官陳指示逐漸施行中。至於此次事件係出一時誤會,政府以寬大為懷,決不予以追究,凡我同胞務須各安生業。今後尤宜加緊官民合作,建設我新臺灣。除對地方人士代表宣達外,合行佈告週知。 中華民國36 年 3 月 12 日縣長宋增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1947~194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