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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元年「斗禮、歹麼加非招佃首潘永成開墾契」

清代臺灣官府原禁止漢人贌耕番地,後因漢人越界開墾情形日多,遂逐漸開放各番將番地租予漢人,雙方約定每年繳納的租穀,稱為番大租。本件屬於番大租收租字據,為咸豐元年(1851) 9月,牛眠山(今埔里鎮牛眠里)佃首潘永成邀同埔眉正通事(通譯,疏通民番,辦理番餉及差役賦課等事宜)巫春榮,完納咸豐元年牛眠山草地生蕃口糧大租粟壹百石後,眉社番頭目眉沙朗、歹麼加非仝立字據證明收到完租。本件有立據人:眉沙朗、歹 麼加非,在場監收:埔眉社正通事巫春榮,知見完納:眉番正通事曾清溶,本件附有眉番目眉沙朗收租手摹。於2014年7月1日公告登錄為一般古物。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1851~185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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