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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目(一)

鄧相揚(1951.10.3-)南投縣埔里鎮人,畢業於中臺醫專醫檢科,曾在埔里基督教醫院服務,透過在醫院從事原住民部落醫護及傳教的挪威夫婦介紹,結交許多賽德克族朋友,因緣際會開始從事臺灣原住民文化的調查研究。其後在埔里鎮開設醫事檢驗所,認識霧社事件倖存者高山初子,由此展開一系列霧社事件的探索,歷經多年努力,成果斐然,引起各界廣泛矚目,因而成為專研霧社事件及原住民文化的報導文學作家。 著有《碧血英風》、《埔里釆風》、《合歡禮讚》(合著)、《霧社事件》、《霧重雲深》、《風中緋櫻—霧社事件真相及花岡初子的故事》等報導文學及地方誌。其中《風中緋櫻—霧社事件真相及花岡初子的故事》一書,被改編為2002年文建會、公共電視台年度歷史大戲。2014年,榮獲南投縣玉山文學獎貢獻獎。 本手稿題為〈頭目〉,書寫於橫放的直式稿紙上,共1張半3頁,500餘字。本文屬《風俗編泰雅采風錄》系列篇章,曾於《自立晚報》連載。本文主要在敘述泰雅族的「頭目」概念及其責任。很有意思的是,泰雅族社會的頭目概念並非奠基於部落,而是奠基在gaga之上。作為祭團、獵團、共牲的群體,每一個gaga有一位領袖,亦即頭目。基本上他被認為是gaga成員中最優秀、能力最好者,且大體是世襲的門閥,長子繼承制,兄終弟及;而若是經由gaga會議產生頭目,則是成員推薦並經過鳥占的吉兆後始擔任之。作者強調gaga是嚴密又民主的組織,真正決定事務的是gaga會議,而由頭目執行會議所決定之事務。 正如系列篇章已指出,gaga與部落的範疇孰大孰小並不一定。假使gaga與部落組織的型態一致時,則gaga的頭目便是部落的領袖;而如果部落是由好幾個gaga構成,則部落頭目便由諸gaga頭目中最眾望所歸者擔任,其他人則為部落的副頭目。就後者情況而言,整個部落對外的全權代表,即為部落頭目,同時對內他也是gaga之間的調和人,然而部落的頭目並不會介入各gaga的內部事務,其祖訓的執行者仍是該gaga的頭目。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南投縣文學資料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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