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賣渡證書 學甲堡北門岐庄五九番ノ壱一原野貳毫 今般前記ノ土地壹筆ヲ代金参拾錢ニテ貴社ニ賣渡シ申後處確實ナリ萬一後日ニ至リ該土地ニ對シ故障相生シ候節ハ賣主ニ於テ一切引受ケ貴社ニ聊カ御迷惑相掛ケ申間敷為後日賣渡證書如件 詮釋:這份文件為大正八年七月,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購買學甲堡中州庄一帶的土地賣渡證書。當中記錄了土地買賣的日期、代金(十圓六十一錢)以及買賣雙方的名字。可以從上面的地名得知土地的所在位置,並連結附近的明治製糖廠旗下的製糖所。另外,從買方以及時間來看,大正八年正值台灣糖業的合併時期,各製糖會社憑藉大量盈餘,進行島內外製糖廠的投資,最後台灣的製糖產業由包括明治製糖株式會社在內的四間糖廠所壟斷。除此之外,由於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採用現代化的製糖設備,對於土地的需求量大,大量購買土地的同時,亦傳出強買土地的事件。 相關資料: 何O嬌,2017,〈日治時期台灣製糖會社的土地政策〉,《師大臺灣史學報》,第10期,頁84、92-93。 許O根,2002,〈台灣製糖業的產業結構〉,《台灣銀行季刊》,53(4),頁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