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堡北門岐庄六壱七番地 賣渡人業主 同堡同庄同番地同王O尚 同堡同庄同番地同王O富 同堡同庄同番地同王O輝 王O富王O輝親權者王O市 大正八年七月拾七日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專務取締役相馬半治殿 詮釋:這份文件為大正八年七月,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購買學甲堡北門岐庄一帶的土地賣渡證書。當中記錄了土地買賣的日期、代金(十八圓九十錢)以及買賣雙方的名字。可以從上面的地名得知土地的所在位置,並連結附近的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旗下的蕭壠製糖工場與總爺製糖工場。買方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是明治39年由相馬半治等人倡議所建立,40年發跡於麻荳,41年成立蕭壠製糖工場,接著逐步成立總爺、蒜頭等製糖工場。並在1914至1920年的台灣糖業第二次合併時期,進行島內與島外的投資,更成為壟斷台灣糖業的四大製糖株式會社之一。然而明治製糖廠為新式糖廠,相對於台灣舊式糖廠,由於採用現代化的製糖設備,所以對於土地的需求量大。常向當地地主們大量購買土地,因此強買土地的傳聞層出不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