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賣渡證書 學甲堡溪底寮庄土名二重港壱八六番ノ貳一原野八厘○壱系 今般前記ノ土地壹筆ヲ代金拾貳圓貳錢ニテ貴社ニ賣渡シ申後處確實ナリ萬一後日ニ至リ該土地ニ對シ故障相生シ候節ハ賣主ニ於テ一切引受ケ貴社ニ聊カ御迷惑相掛ケ申間敷為後日賣渡證書如件 詮釋:這份文件為大正八年七月,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購買學甲堡中洲庄一帶的土地賣渡證書。當中記錄了土地買賣的日期、代金(十八圓五十一錢)以及買賣雙方的名字。可以從上面的地名得知土地的所在位置,並連結鄰近的明治製糖廠蕭壠製糖所與總爺製糖所。買方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是明治39年由相馬半治等人倡議所建立,40年發跡於麻荳,41年成立蕭壠製糖工場,接著逐步成立總爺、蒜頭等製糖工場。並在1914至1920年的台灣糖業第二次合併時期,進行島內與島外的投資,更成為壟斷台灣糖業的四大製糖株式會社之一。然而明治製糖廠為新式糖廠,相對於台灣舊式糖廠,由於採用現代化的製糖設備,所以對於土地的需求量大。常向當地地主們大量購買土地,因此強買土地的事件層出不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