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堡北門岐庄八九八番地 賣渡人業主洪O 同堡同庄八九六番地同洪O 同堡同庄九五六番地同洪O 同堡同庄同番地同洪O 同堡同庄同番地同洪O 同堡同庄同番地同洪O 同堡同庄同番地同洪O章 黃國黃洪張O秀 大正八年七月拾七日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專務取締役相馬半治殿 詮釋:這份文件為大正八年七月,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購買學甲堡柯蓁庄一帶的土地賣渡證書。當中記錄了土地買賣的日期、代金(四錢)以及買賣雙方的名字。可以從上面的地名得知土地的所在位置,並連結鄰近的明治製糖廠蕭壠製糖所與總爺製糖所。買方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是明治39年由相馬半治等人倡議所建立,40年發跡於麻荳,41年成立蕭壠製糖工場,接著成立總爺、蒜頭等製糖工場。從上面的地名得知土地的所在位置,並連結鄰近的蕭壠製糖工場與總爺製糖工場。從時間點來看,大正八年正值台灣糖業界的第二次合併時期。當時各製糖會社獲得大量盈餘,開始對島內外的製糖廠進行投資,最後台灣的製糖產業由4間糖廠所壟斷,而明治製糖株式會社便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明治製糖廠為新式糖廠,相對於台灣舊式糖廠,由於採用現代化的製糖設備,所以對於土地的需求量大。常向當地地主們大量購買土地,因此也傳出強買土地的事件。 相關資料: 何O嬌,2017,〈日治時期台灣製糖會社的土地政策〉,《師大臺灣史學報》,第10期,頁84、92-93。 許O根,2002,〈台灣製糖業的產業結構〉,《台灣銀行季刊》,53(4),頁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