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庄番地 賣渡人業主吳O 學甲堡中州庄五参四番地 管理人吳O 大正八年七月拾八日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專務取締役相馬半治殿 詮釋:此份文件的賣渡人是業主吳O、學甲堡中州庄五参四番地的管理人吳O。日期是大正8年7月18日,主辦者是明治製糖株式會社的專務取締役相馬半治殿。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是明治39年(1906年)由澀澤榮一、相馬半治等人所倡議,以5百萬圓所成立。明治40年(1907年)首先買下麻荳製糖株式會社,以粗糖製造為主。明治41年(1908年)在佳里設立蕭壠製糖工場,後來發展包括總爺、蒜頭、蕭壠、南投、溪湖、南靖及烏樹林等製糖場的大會社。 學甲堡中州庄参五番ノ参一養魚池壹分壹厘四毫五系與學甲堡中洲庄参五番ノ四一養魚池壹分八厘貳毫這兩筆土地的費用是65圓23錢,買斷之後若發生問題,業主會負責,不會造成會社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