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賣渡證書 學甲堡學甲庄四四三番ノ壹一原野四毫五系 今般前記ノ土地壹筆ヲ代金六拾八錢ニテ貴社ニ賣渡シ申後處確實ナリ萬一後日ニ至リ該土地ニ對シ故障相生シ候節ハ賣主ニ於テ一切引受ケ貴社ニ聊カ御迷惑相掛ケ申間敷為後日賣渡證書如件 詮釋:這份文件為大正八年七月,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購買學甲堡學甲庄的土地賣渡證書。當中記錄了土地買賣的日期、代金(六十八錢)以及買賣雙方的名字。可以從上面的地名得知土地的所在位置,並連結鄰近的明治製糖廠蕭壠製糖工場與總爺製糖工場。買方明治製糖株式會社由半馬相治等人於明治39年倡議成立,40年建立麻荳製糖株式會社,而後擴張成立蕭壠、總爺、蒜頭等製糖工場。在西元1914至1920的臺灣糖業黃金時期,明治製糖株式會社開始對島內外的製糖工廠進行投資與合併,最後成為當時壟斷台灣糖業的四大株式會社之一。除此之外,項較於舊式傳統糖廠,明治糖廠由於採用現代製糖設備的緣故,土地需求量大。在大量購買土地的同時,亦傳出強買土地的傳聞。 相關資料: 何O嬌,2017,〈日治時期台灣製糖會社的土地政策〉,《師大臺灣史學報》,第10期,頁84、92-93。 許O根,2002,〈台灣製糖業的產業結構〉,《台灣銀行季刊》,53(4),頁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