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賣渡證書 學甲堡學甲庄四○七番ノ貮一原野參厘貮毫貮系 今般前記ノ土地壹筆ヲ代金四圓八拾參錢ニテ貴社ニ賣渡シ申後處確實ナリ萬一後日ニ至リ該土地ニ對シ故障相生シ候節ハ賣主ニ於テ一切引受ケ貴社ニ聊カ御迷惑相掛ケ申間敷為後日賣渡證書如件 詮釋:這份文件為大正八年七月,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購買學甲堡學甲庄的土地賣渡證書。當中記錄了土地買賣的日期、代金(四圓八十三錢)以及買賣雙方的名字。可以從上面的地名得知土地的所在位置,並連結鄰近的明治製糖廠蕭壠製糖所與總爺製糖所。從時間點來看,大正八年正值台灣糖業界的第二次合併時期。當時各製糖會社憑藉大量盈餘,開始進行島內外製糖廠的投資,最後台灣的製糖產業由4間糖廠所壟斷,而明治製糖株式會社便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明治製糖廠為採用現代化製糖設備的新式糖廠,所以相對於台灣舊式糖廠對土地的需求量大,因此在大量購買的同時,亦傳出強買土地的傳聞。 相關資料: 何O嬌,2017,〈日治時期台灣製糖會社的土地政策〉,《師大臺灣史學報》,第10期,頁84、92-93。 許O根,2002,〈台灣製糖業的產業結構〉,《台灣銀行季刊》,53(4),頁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