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堡中洲庄壱七參八番地 賣渡人業主陳O 大正八年七月拾八日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專務取締役相馬半治殿 詮釋:這份文件為大正八年七月,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購買學甲堡學甲庄的土地賣渡證書。當中記錄了土地買賣的日期、代金(三十五錢)以及買賣雙方的名字。可以從上面的地名連結鄰近明治製糖株式會社的蕭壠製糖工場與總爺製糖工場。「專務取締役半馬相治殿」是成立明治製糖株式會社的倡議者之一。從時間來看,大正八年正值台灣糖業界的黃金時期。當時各製糖會社獲得大量盈餘,並開始針對島內外的製糖廠進行投資。最後台灣的製糖產業由4間糖廠所壟斷,而明治製糖株式會社便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明治製糖廠為新式糖廠,相對於台灣舊式糖廠,由於採用現代化的製糖設備,所以對於土地的需求量大,向當地地主強買土地的事件亦層出不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