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堡學中洲庄壱七參壱番地 賣渡人業主李O同堡同庄同番地 同陳O 大正八年七月拾八日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專務取締役相馬半治殿 詮釋:此份文件的賣渡人是學甲堡學中洲庄壱七參壱番地的業主李O及陳O。日期是大正8年7月18日,主辦者是明治製糖株式會社的專務取締役相馬半治殿。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是明治39年(1906年)由澀澤榮一、相馬半治等人所倡議,以5百萬圓所成立。明治40年(1907年)首先買下麻荳製糖株式會社,以粗糖製造為主。明治41年(1908年)在佳里設立蕭壠製糖工場,後來發展包括總爺、蒜頭、蕭壠、南投、溪湖、南靖及烏樹林等製糖場的大會社。 學甲堡學甲庄六八九番貮一原野八厘壱毫貮系這筆土地的費用是12圓18錢,買斷之後若發生問題,業主會負責,不會造成會社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