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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四年學甲中洲方面土地買收關係綴-共有地分割費用(上)

書留(章) 共有地分割費用ノ件 ?(章) 林(章) 拜啟貴下共有ニ係ル北門郡學甲庄中州所在ノ ニ讓渡セラル、ニ該リ當事者間ニ於テ「右土地 末日迄ニ協議上ノ分割調ハサルトキハ確定判決 此場合ハ其訴訟ニ要シタル一切ノ費用ハ貴下ニ キ旨ノ契約ヲ為シタリ 然ルニ右土地ハ昭和十四年七月末日迄ニ 為當會社ハ止ムヲ得ス右契約ニ基キ分割 定判決ヲ受ケタリ而シテ該訴訟ニハ別紙明 五百五拾七圓七錢也ヲ要シタリ仍テ 相成處今囘ハ特別ラ似テ襄右土地 詮釋:以活字印刷騰打訴訟或分割土地的判決中共有地分割的費用,以及依訴松判決分割裁定。下半部因浸水而部分資訊辨識不清。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9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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