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十四年學甲中洲方面土地買收關係綴-辯護士信件(下)

者ト右共為起,兮割手續ラ完ろえタル由■■者ハ右李O星ニ依於セラレ■付君え右兮割手續完ろ,多んモ,ナレベ何■右殊■ろ御支転■咸■氏■■於申上■ 進テ■え看え右上起壱買ニ付眷於,所為ニアろザレベ何年存書ラ聽愛係ヘ煉迴美被下度轉上ニ多 李O星代巽 ■■士 ■■榮■ 農■部長 鈴木進一拔 詮釋:此文件為由李O星代理辯護士寫信給明治製糖知農務部長,說明明治製糖以一千兩百三十八円48錢從李O星所購入之七筆分割土地。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9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