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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四年學甲中洲方面土地買收關係綴-契約書(下)

スルコト 六.昭和十四年五月九日以■発紆,告知書ニ对スル地和水租等一切,公課ハ用,負担ト之同年五月八日以前,発行ニ係ル前記,公課ハ乙,頁担トス 七.本件土地ニ関之萬一故障生らタル節ハ賣主ハ勿論李大再ハ連帶責■■以テ一切,解決■ナえ■モ用ニ逆惑■掛ケザルロト 右契約えタリ 昭和拾四年五月五日 臺南州曾文郡麻豆街麻豆四貳九番地 甲 買主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詮釋:此文件為土地買賣之契約書。記錄其買賣金額與土地分割轉移之內容手續稅務與相關義務。日治時期台灣為了滿足當時日本對糖的需求,各個糖廠皆與台灣農民合作種植甘蔗製糖。但由於收購價低廉與原料獲取困難,因此各地製糖株式會社積極於收購土地成立自行農場,減少原料獲取的困難度。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9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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