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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四年學甲中洲方面土地買收關係綴-契約書(中)

三前項,事由ニヨリ賣買代會八共有■移転登記手續完ろト同時ニ全參萬円也■支転ヒ殘額金八分割午手續完ろト同時ニ支転ヒヲ十スロ 四.分割ニ要ニル費用ハ一切乙ニ於テ頁相ス為え本年七月末日迄ニ協議上,分割調ハサルトキハ訴訟ニヨリ確定判決■待ツテ分割スルコト氏,場合ニハ■訴訟關係(■)二要えタル費用全部ハ乙ニ於テ頁担支出ニルコト(賣買代金殘金■以テえレニ充當之■不■スルトキハ乙ハ更ニ現金■■ス) 五.本件土地,內現■一四–一五年期甘蔗■植■ケタル約四田步,土地ニ对之テハ其刈取マテ小估数ヲ■余 詮釋:此文件為土地買賣之契約書。記錄其買賣金額與土地分割轉移之內容手續稅務與相關義務。日治時期台灣為了滿足當時日本對糖的需求,各個糖廠皆與台灣農民合作種植甘蔗製糖。但由於收購價低廉與原料獲取困難,因此各地製糖株式會社積極於收購土地成立自行農場,減少原料獲取的困難度。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9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點
    出版地點
    臺南市佳里區臺南州北門郡佳里庄 (120.1704766, 23.169446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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