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十四年學甲中洲方面土地買收關係綴-差押調書1(上)

差押調書 一、差押財產表示別紙記載 右昭和十三年公共埤圳嘉南大圳 滯約金參百貳拾四円五拾貳 為四月二十日前記 昭和十四年四月二十日 台南州 右原本ニ依リ謄寫ス 詮釋: 此文件為抵押調查書,未繳納者其滯納金為多少以及抵押財產有哪些於何時進行財產抵押。嘉南大圳於1920年興建於到1930年才完工,建造時以邊算「既設埤圳維持費」。建造後因需要資金維護與運作,也向擁有土地的農民徵收相關的使用費。相關資料: 何O嬌〈日治時期臺灣新式製糖會社的土地政策〉,《師大台灣史學報NO.10》,頁78-127。 古O雯.吳O敏.何O宇.陳O妍〈嘉南大圳的成本收益分析〉,《經濟論文叢刊 (Taiwan Economic Review) 》, 34:3 (2006), 335–72。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9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點
    出版地點
    臺南市佳里區臺南州北門郡佳里庄 (120.1704766, 23.169446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