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此份文件為台南州屬事務局(現今台南市政府)謄寫領收証書副本並證明該追徵金確實無誤地由明治製糖廠公司代為繳納。並於左方文件中註明特別組合費追徵金的納入義務者及延遲繳納者的名冊以及其土地。嘉南大圳於1920年興建於到1930年才完工,建造時以邊算「既設埤圳維持費」。建造後因需要資金維護與運作,也向農民徵收相關的使用費。
詮釋:此份文件為台南州屬事務局(現今台南市政府)謄寫領收証書副本並證明該追徵金確實無誤地由明治製糖廠公司代為繳納。並於左方文件中註明特別組合費追徵金的納入義務者及延遲繳納者的名冊以及其土地。嘉南大圳於1920年興建於到1930年才完工,建造時以邊算「既設埤圳維持費」。建造後因需要資金維護與運作,也向農民徵收相關的使用費。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