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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四年學甲中洲方面土地買收關係綴-台南州屬事務局謄寫領收証書副本(上)

詮釋:此份文件為台南州屬事務局(現今台南市政府)謄寫領收証書副本並證明該追徵金確實無誤地由明治製糖廠公司代為繳納。並於左方文件中註明特別組合費追徵金的納入義務者及延遲繳納者的名冊以及其土地。嘉南大圳於1920年興建於到1930年才完工,建造時以邊算「既設埤圳維持費」。建造後因需要資金維護與運作,也向農民徵收相關的使用費。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9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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