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調 当社取得分 陳 土地所在 地? 地? 甲數 土地所在 地? 中洲 三六1二 田 四二六一? 中洲 ? 三六1三 水 一五三O ?? ? O?八五 三六1八 田 二四三七一 ?六1九 水 OO七一 計 ?六1一O 田 OO三二 計 六九OO三 (上面模糊) 六 八六一八 詮釋:此份文件為一張便條記錄學甲於昭和十四年有多少共有物分割土地,增加多少土地,相差多少土地等內容。日治時期台灣為了滿足當時日本對糖的需求,各個糖廠皆與台灣農民合作種植甘蔗製糖。但由於收購價低廉與原料獲取困難,因此各地製糖株式會社積極於收購土地成立自行農場,減少原料獲取的困難度。 相關資料: 何O嬌〈日治時期臺灣新式製糖會社的土地政策〉,《師大台灣史學報NO.10》,頁78-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