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門郡西港庄六溫寮_九三六_畑_一七一五__o八五七__o八五八_明糖 “_九三七_o四八五_o二四二_o二四三_£南市£子£三七番地 黃天 黃順發 (20)計_二二oo_一o九九_一一o一 詮釋:此份文件為共有地調查表。為明治製糖株式會會社與其他地主所共同擁有的種植甘蔗的土地記錄,內容詳細記錄土地的持有者土地位置、編號、面積大小、使用目的等相關記錄。由於此書下半部曾浸過水,因此書本下方有水漬痕。日治時期台灣為了滿足當時日本對糖的需求,各個糖廠皆與台灣農民合作種植甘蔗製糖。但由於收購價低廉與原料獲取困難,因此各地製糖株式會社積極於收購土地成立自行農場,減少原料獲取的困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