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工場財團目錄變更登記申請書 工場財團ノ表示 工場ノ名稱及位置 臺南州北門郡佳里庄佳里壱參五參番地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蕭壟工場 主タル營業所 臺南州曾文郡麻豆街麻豆四貳九番地 營業ノ種類 砂糖ノ製造賣買並ニ之ニ關聯スル業務 登記原因及其日附 大正拾五年五月拾日別紙目錄ニ表示シタル物件ヲ新設及除却ヤシメタルニ因ル 登記ノ目的 新組入ニ因ル工場財團目錄追加變更登記 工場財團目錄ヨリ除却ノ變更登記 詮釋:日治時期1901年新渡戶稻造來臺擔任代理殖產局長,草擬「糖業改良意見書」,其中提及的改良製糖法,對於製糖產業結合的推廣與方針一定程度影響了臺灣製糖產業的合作關係,尤其是「糖業間接獎勵方策的擬定」,更是促進了這種糖業間的互動、合併產生。而1906年總督府新的糖業發展策略與修改「糖廠取締規則」,以及1910年頒布「製糖能力限制令」,皆是鼓勵大型糖廠的設立。 這份1925年工場財團目錄變更登記申請書,推測當時代的政策很可能是影響的原因之一。登記申請書的結構清晰明瞭,工場的地址、相關業務、目的與時間都能在此申請書看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