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絨布繡花拖鞋

客家傳統刺繡巧藝表現在許多生活的器用上,傳統習俗中,婦女在訂婚後即開始準備陪嫁繡品,有錢人家的小姐甚至從三、四歲就開始學繡花,包括內在穿著的肚兜或結婚習俗用品,例如新房內的床飾用品,帳簾、劍帶、門簾頭、帳鉤、 彩墜,以及禮敬翁姑的繡鞋、「還禮」回贈男家的新郎衣物、扇袋、眼鏡袋、筆 袋、鞋子,致贈未來親族長輩的煙袋、荷包等,還有廳堂的桌圍、看花、纏 花桌供,以及婚後子女的童帽、衣飾上等。而本件據捐贈者蕭壽宗表示,此絨布繡花拖鞋是當時母親李松貞民國34年(1945)與父親蕭福應結婚時新嫁娘嫁入夫家所攜帶的物件。/李建緯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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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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