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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收承父遺下所置田契字

1851年,蔴薯鯉魚潭社番業主潘茅格有經管鯉魚潭庄內城一帶熟埔,因自己不能出首開墾成田,遂招得劉義妹、劉阿萬、徐李生等人自備伙食工本鑿水灌溉成田,自1852-1855年無租,作為幫襯鑿圳開荒成田之需。開墾完成後再轉立贌約予劉義妹轉贌6年,耕滿到期後將田交還番業主,佃人劉義妹等人不得霸耕。本契上鈐有屯首潘茅格圖記四方。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騰華
  • 日期
    年代: 185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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