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此物件為江昶榮參加福建鄉試、高中同治庚午科 (1870年)舉人時的試卷雕版。全部共有5塊,本件為第5塊。 2. 明清科舉為了防弊,會將考生寫的試卷另外用硃筆謄寫以供考官評審,稱為「硃卷」。到了清代,中舉之人常將自己的試卷刻印分送友人,因而有了雕版及其印製的試卷。該刊刻試卷雖為墨跡,一般也通稱為「硃卷」。 3. 本案編序第3至8號等6件,即清代此一科舉文化下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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