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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村保存」容積移轉接受地區評估原則之研究:以桃園縣眷村為例》

《「眷村保存」容積移轉接受地區評估原則之研究:以桃園縣眷村為例》,封潁俊作,指導教授蘇瑛敏,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103年(2014)出版。作者表示,眷村為臺灣特殊歷史背景所形成獨特性的居住型態,眷村文化亦具保存價值,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係屬處分眷改土地得款挹注回基金之變產置產模式,故地方政府期以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方式,以等值之容積移轉回饋產值予國防部同行政區土地,藉以取得舊有眷村土地,執行保存作業,惟大量容積移入接受地區極易影響當地環境品質及經濟發展,故容積移轉詳細之評估原則與執行細則均值得研究。是以,該研究透過文獻回顧、案例分析等方法收集相關容積移轉、容受力及容積銀行等資料,並透過專家訪談提供意見,建立眷村保存容積移轉接受地區評估原則,共有外部環境、公共設施、經濟活動及居民感觀等4類14項評估因子,建議眷村保存等值容積移轉操作方式先以評估原則逐一檢視各接受地區條件,並不強制將容積全部移轉至接受地區,應依各接受地區容受力,將容積移轉分散至3到4個接受地區,超過接受上限之多餘容積則利用現有容積銀行機制辦理,期望對「眷村保存」容積移轉接受地區有所助益。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臺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 撰寫者
    黃品儒-陳錦昌
  • 創作者
    封潁俊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4/08/21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時間分期
    民國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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