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同第三號 民國三五․一․一一 常務取締役 小塚印 蕭壠製糖所長殿 松田印 本省人從業員給料增額ノ件 本省人給料ニツキテハ過般在勤手當相當額ノ繰入レ等ニヨリ、形式上日本人トノ差別撤廢ヲ實施シタルモ、實質上尚低ニタルニ付、今回更ニ是ヲ調整スル為、左ノ通リ辞令ラ用ヒズ、增額決定致シ候ニ付、左記御取計相成度。 記 一﹑增額率 (イ)使用人 勤績 四年未滿 現給ノ百分ノ 五 勤績 四年以上 現給ノ百分ノ 一○ 勤績 七年以上 現給ノ百分ノ 一五 勤績 一○年以上 現給ノ百分ノ 二○ 勤績 一五年以上 現給ノ百分ノ 二五 勤績 二○年以上 現給ノ百分ノ 三○ 勤績 二五年以上 現給ノ百分ノ 三五 勤績 三○年以上 現給ノ百分ノ 四○ 詮釋: 此份文件為國民政府與明治製糖株式會社交接時期國民政府來台後為降低與日本人民的薪水差距,因此提升台灣工作人員的薪資。未滿四年調整5%,四年以上則階級遞增。如有符合資格者皆能填謝表單申請調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