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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本日別紙親號ニ依リ歸還者及ビ殘留者-1

殘留者ノ殘留期間ハ監理委員ヨリ確答ハ得ラレザルモ、其口吻ヨリ察スルニ早クテ一年半クライ、以後仕事の種類ニ依リ、又勤務成績、一身上ノ事情等ニ依リ相違有已モノト椎察セラレ候。 待遇ニ付テハ將來中日差別ハ撤廢スル旨、又愈日本歸還ノ際ハ新會社ノ責任ニ於テ特殊ノ便宜ヲ供與スル由、委員側ニ於テ申居候。 何レニシテモ當分ノ間臺灣ニ於ケル特殊ノ存在トシテ、從來吾人ノ育成セル糖業ノ為ニ、更二一段ノ奮起ヲ望ム次第ニ有ラレ。別紙親號補足ノ意味ニテ右申述候。 以上 家族送還者申出ノ件 詮釋:此份文獻紀載了當時日籍人士被遣送的相關資訊,以及離境的相關處理程序問題,其中也包含員工的歸屬問題,以及有專門負責的監督單位進行監督遣送的相關行政工作。並提到台灣的製糖產業的特殊性等相關事項。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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