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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親同第九號

親同第九號   民國卅五․二․一五 常務取締役 小塚印 蕭壠製糖所長殿 松田印            監理委員   月額旅費及駐在手當增額ノ件       吉田印 左ノ通リ增額ノ事ニ決定致候ニ付夫々實施相成度 一、 月額旅費     四等相當者  月額  五五圓     五等相當者  月額  四五圓     六等相當者  月額  三五圓     七等相當者  月額  三○圓 二 駐在手當  原料駐在所及農場ノ別無ク左ノ通リ支給ス    主任  使用人  月額 甲地 四五圓 乙地 三○圓    主任  現業員  月額 甲地 三○圓 乙地 二○圓    補助員 使用人  月額 甲地 三○圓 乙地 二○圓 詮釋:此份文獻為糖廠職員每月出差的費用額度統計,並從中取出平均值作為標準的補助金額,此外文獻也提及到駐地人員的相關薪資與土地收費問題,並頒布相關細則。具體實行時間為民國三十四年十二月一日實施。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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