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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親同第一○號

親同第一○號   民國三五․二․一六 常務取締役 小塚印 蕭壠製糖所長殿 松田印            監理委員   社員缺勤期間中ノ給與方法ノ件       吉田印 今囘生活津貼,米貼及房租津貼ニ關スル規程新ニ制定セラレタル處、右諸給與ノ缺勤期間ニ對スル取扱ハ、今後左ノ通リ實施ノ事ニ決定致候。 一、 公傷ノ為缺勤シタルトキハ本俸,生活津貼,米貼及房租津貼ヲ全額支給ス 二、 公傷以外ノ病氣ニ依リ缺勤シ使用人給與規則第五條ニ依リ給料(本俸)減額ノ取扱ヲ受クルニ至リタル場合ハ、生活津貼ハ其割合ニ應シテ減額シ、米貼及房租津貼ハ 全額支給ス 以上 詮釋:此份文獻為蕭壠糖廠針對公共傷害的員工給予的救助金及生活津貼。其中包含房租、生活等相關細項規定,並且提供全額付款。而原先規定的工資也依照公共傷害的情形不同去做調整。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點
    出版地點
    臺南市佳里區蕭壠文化園區 (120.1791861, 23.17317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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