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親同第一四號

親同第一四號    民國三五․三․八 常務取締役 小塚印 蕭壠製糖所長殿 松田印            監理委員吳O印 恩給金支給ニ関スル件 恩給積立金ニ関シテハ、曩ニ終戰後ノ生活維持ノ為一部內拂致シ候モ、其後監理委員ノ命ニ依リ支給ヲ停止致シ居候處、今般左記ニ依リ全從業員分支給ヲ許可セラレタルニ付、早速御支拂相成度。 記 一、臺灣所属ノ全從業員ノ分ヲ支給スルモノトス 二、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末迄計算締切リ、內拂額ヲ差引タル殘額ヲ今回支給スルモノトス 三、右差引残額ノ支給ハ (1)本省人   金額ノ多寡ニ不拘現金支給トス 詮釋:此份文件為戰爭過後國民政府為使人民能安新生活而發放撫卹金。日本人與台灣人有其差別,所有台灣人皆可拿到120元的撫恤金,而日本人則要要求離職。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點
    出版地點
    臺南市佳里區蕭壠文化園區 (120.1791861, 23.17317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