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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親同第二六號-2

七、新職員ニシテ未ダ名義及薪水ヲ決定セサルモノハ、後日補足ス。工作ハ平常通リ進行スルコト。 八、聘書、委任書等ハ後日補足ス。 尚個人的特殊事情ニ依ル特別增給、及現業員ヨリ社員ヘノ昇格ハ、今囘ハ考慮セザル次第ニ付、御含ミ置相成度。 以上 詮釋:此篇文獻主要說明關於蕭壠糖廠舊新人員交接注意事項。可推知應是國民政府當局展開收復台灣後,認為應及早訓練儲備人才,以填補日人離去之缺,但實際上離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因此替未來接收後的用人政策留下相當的空間。 參考資料:吳文星,〈戰後初年在臺日本人留用政策初探〉,《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第33期,2005,頁272。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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