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薪津結算標準表訂正ノ件 民國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附親同第二六號別紙「職員薪津結算標準表」中、誤記アリタルニ付、薪額二五○ノ項ヲ左記ノ通リ御訂正置願度 記 薪額 生活補助 米貼 共計 250 2746 650 3646 詮釋:此篇文獻主要說明關於蕭壠糖廠教員給料之相關文件。可推知應是國民政府當局展開收復台灣後,認為應及早訓練儲備人才,以填補日人離去之缺,但實際上離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因此替未來接收後的用人政策留下相當的空間。 參考資料:吳文星,〈戰後初年在臺日本人留用政策初探〉,《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第33期,2005,頁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