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同第三六號民國卅五年七月八日 經理 蕭壠糖廠廠長台鑒 現業原定員表之件 從來ノ定員表ハ、十數年前之制定ニ係リ既ニ現狀ト不適合ニ付、今回多少ノ改訂ヲ加ヘ度 就而貴廠工員ニ付、愼重考慮之上、左記ニ依リ貴案申出相成度 記 一、 從來ノ定員表ノ形式ニ依ルコト。但シ內地人、本省人ノ區別ハ不要 二、 新職制ニ依ルコト 三、 每年通常之製糖ヲ實施スルモノトノ假定ニ基キ立案ノコト 四、 製糖休止長期ニ涉ル見込ノ工廠ニアリテハ、更ニ差當リノ臨時定員表ヲ別ニ立案申出之事 五、 本報告ハ七月十五日迄ニ當方ヘ必着之事 以上 此篇文獻主要說明關於蕭壠糖廠現存員工的部分,並提及關於日人與台人員工安排。可推知應是國民政府當局展開收復台灣後,認為應及早訓練儲備人才,在「台灣接管計畫綱要草案」中,認為應將技術人員盡量留用,待遇照舊。另方面訓練台人以做接應之準備,但實際上離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因此替未來接收後的用人政策留下相當的空間。 參考資料:吳文星,〈戰後初年在臺日本人留用政策初探〉,《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第33期,2005,頁272-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