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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親同第四一號

親同第四一號民國卅五年七月二四日 密函 經理 蕭壠糖廠々長台鑒 為奉命裁遣閑散員工請查照辦理由 案准臺灣糖業接管委員會卅五年七月十六日糖三分字第二一七號密函開:「奉長官面諭本年糖業情形頗為襄替但所用工人人數仍亟龐大應酌為裁汰以省勞力而節公帑等因■本會接管原有員工均未曾加以甄汰當此糖業生產襄落之際比例其他工廠人數確嫌過多當茲周轉資金不易籌措實有酌為整理必要故凡工作能力太差過于閑散無用之人及凡可以裁遣者希即轉飭所屬審慎予以處理務期工作照常推進既節支出而又不 詮釋: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改組成台糖第三區分公司後,後期因雇用人員數過於龐大,公帑無法負荷。因此臺灣糖業接管委員會於三十五年七月十六日提出希冀此廠將工作能力太差或基本上閒散無事之人,列為裁員的第一基準,以減輕負擔。此函交由當時廠長與經理過目與開始辦理。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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