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令 承認印 月日 辞令 所屬 職名 氏名 七月一日 任命事助月俸拾五元 蕭壠糖廠會計課勤务 陳O 〃 任命辦事員月俸八拾元 任命蕭壠廠總务課勤务 李O川 〃 任命技術員月俸壹佰另五元 任命蕭壠糖廠農务課勤务 陳O■ 〃 任命技助月俸七拾元 任命蕭壠農务課勤务 楊O貴 〃 任命技助月俸七拾元之 任命蕭壠糖廠農务課勤务 蔡O成 〃 任命技助月俸八拾元 任命蕭壠糖廠佳里原料所勤务 林O發 〃 任命技助月俸七拾元 任命蕭壠糖廠中洲原料所勤务 黃O川 〃 任命技助月俸七拾元 任命蕭壠糖廠將軍原料所勤务 李O良 〃 任命技助月俸壹百元 任命蕭壠糖廠樹子腳農場勤务 陳O煌 〃 任命技助月俸七拾元 任命蕭壠糖廠樹子腳農場勤务 莊O木 詮釋: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改組成台糖第三區分公司後,期將原本日籍技工遣返,則必須在雇用從大陸而來與原屬台籍人士。然而期滿後,幾乎每個單位都有人遞交辭令,而其請辭人員之相關資訊亦必須詳細的紀錄下來。以利之後這些資料合併與整理,建立起了一個大致上完整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