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親同第四二號

親同第四二號民國卅五年七月廿六日 經理 蕭壠糖廠■長台鑒 為核定新採用人員薪額由 逕啟本分公司分發各廠處錄用各級人員業已試用期滿兹經一具各員學歷及服務成績核定薪額除登記暨分函外相應檢發任命登記一份函請查照辦理為荷 附任命登記一份(令附工員名義義水調) 詮釋: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改組成台糖第三區分公司後,期將原本日籍技工遣返,則必須在雇用從大陸而來與原屬台籍人士。但在此函標明知,新採用人元的薪水制度,並且要求記錄下來這些資訊。以利之後這些資料合併與整理,建立起了一個大致上完整的管理制度。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