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同第四四號民國卅五年七月三一日 經理 蕭壠糖廠々長台鑒 為函請造送職員名冊由 案准臺灣糖業接管委員會本年七月十五日糖三分字第二0五號函開:「查本會接管業經三月由餘但各部份人事迄無統計茲為明瞭全會職員情形起見請凡轉知各單位於本月二十日以前就後開各項目編造六月底現職職員名冊一式二份寄送臺北無限感盼」等由附項目表准此自應照辦相應抄同項目表函請查照編造一式三份寄達以便存轉為荷 附項目表 詮釋: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改組成台糖第三區分公司後,不只留用一些日籍人士,其亦有雇用從大陸而來與原屬台籍人士。但在此函發放之前,內地與台籍員工之詳細資料病沒有詳加記錄。因此要求此公司須整理,以利總公司有詳細的員工資訊。這些資料合併與整理後,建立起了一個大致上完整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