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各學校征用日籍人員人事管理暫行辦法 一、 本省各機關各學校自本年四月份起確定征用之日籍人員應分別塡具人事調查表(見附見一)報署以憑登記人名簿管理之 二、 各機關各學校征用日籍人員之手續依左列規定辦理之甲各機關各學校奉准征用之日籍人員之由各機關或各個學校逕行派用並塡發聘用通知書(格式見本署公報第一卷第一期) 乙各機關各學校征用之日籍人員如為荐任(即日本官等之奏任)乙上之傳們技術人員或教員即研究員者得分別由各機關或各學校佳發聘用書(格式見附見二)(本格式留處) 三、 各機關各學校征用日籍人員其所任職務 詮釋: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改組成台糖第三區分公司後,當時製糖技術的日本技工的去留就成了一個問題,因為台灣接收後並沒有適任的人才瞭解這些製糖的技術。到底是要留下日本這些技工還是遣返,因此訂定了留用日籍治糖技工的候選與限制標準,並且將這些日籍員工之基本資料詳細記錄,彙整後,建立起了一個大致上完整的管理人員制度。並將這些標準請當時的廠長與經理過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