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資源委員會職員服務紀念針申請表 服務機關名稱 職稱 姓名 到職 調職 累積年資數 備註 年月日 年月日 主任委員核定 人事處 審核意見 現任機關審核意見 申請人 (簽名蓋章) 年月日 說明 1. 填表時須先參閱職員年資計算辦法 2. 調職必須以呈准本會有案者為限 3. 離職原因僅以留資停薪或遣散者為限其餘不得填入 4. 無論到職或調職年月日必須分別詳細註明 5. 本會於必要時得令申請人檢同證件檢核 6. 不■時可增用第二頁 詮釋: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改組成台糖第三區分公司後,與其相關且隸屬經濟部之資委會也邁入了十四個年頭,因此發行週年紀念針。但這週年紀念針並非人人皆可輕易得到,符合資格者必須填報此表,以供總公司資委會上級審定,且必須與能證明自己身分之相關文件一起提報。可看出其審定過程十分嚴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