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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資源委員會職員服務紀念針申請表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資源委員會職員服務紀念針申請表 服務機關名稱 職稱 姓名 到職 調職 累積年資數 備註 年月日 年月日 主任委員核定 人事處 審核意見 現任機關審核意見 申請人 (簽名蓋章) 年月日 說明 1. 填表時須先參閱職員年資計算辦法 2. 調職必須以呈准本會有案者為限 3. 離職原因僅以留資停薪或遣散者為限其餘不得填入 4. 無論到職或調職年月日必須分別詳細註明 5. 本會於必要時得令申請人檢同證件檢核 6. 不■時可增用第二頁 詮釋: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改組成台糖第三區分公司後,與其相關且隸屬經濟部之資委會也邁入了十四個年頭,因此發行週年紀念針。但這週年紀念針並非人人皆可輕易得到,符合資格者必須填報此表,以供總公司資委會上級審定,且必須與能證明自己身分之相關文件一起提報。可看出其審定過程十分嚴密。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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