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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親同第六三號

親同字第六三號 臺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 蕭壠糖廠廠長 余O梧印 經理 吳O 台鑒 蔡O 為新進職員應向人事室總務處課辦理手續由 查新進職員應於到職之日向人事室辦理登記手續以憑查攷總務處課 得以依據辦理應行事項用符規定其未經人事室登記逕往各廠報到者請 飭經辦人員迅予表報茲以向內地邀約前來工作人員及就地採用職員日 多對於報到手續容有未盡明暸之處用特函請查照辦理為荷 此致 詮釋:本筆文獻為通知新進職員應向人事室總務處辦理登記手續,未經人事室登記就前往各廠報導的員工請儘速向經辦人(人事室總務處)以查核從內地邀約前來的工作人員及就地採用職員的日期。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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