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臺灣糖業公司工人工資暫行辦法-1

丙、 米貼依其本人及扶養家族每人每日〇、三七公斤(二合五 勺)比例計算最多人數連本人以五人為限其津貼額按白米 之市價折合支給之白米之市價照每月一日至月終當地市價 之平均數決定之各廠應將當地每月各日價格送請分公司核 定之扶養家族以妻為主体以及依超該本人之收入以維持生 計之六十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直系親屬在同一戶內居住者 為限童工及服務生祗支本人米貼 米貼於每月上旬支付其前月份之數 如食米配給可能時米貼卽停止其支付 第二條 其他津貼 一、 加工津貼及缺工扣資 在每日規定時間外加工工作者每一小時加給工資及生活津 貼之十分之一 遲到早退者每一小時扣除工資及生活津貼之十分之一 二、 例假津貼及例假工作津貼 製糖期內每月給例假二日 非製糖期內星期日及國定假日為例假日 例假日之工資生活津貼及米貼均照支給 例假日加工者每日加給一日之工資及生活津貼 詮釋: 本筆文獻為總公司發函實施頒布新辦法,來台人員旅費給付、子女教育補助金、工作期限規定辦法皆比照原本辦理,工人工資暫行辦法則從十一月起,廢止原親同號五十八號工員給予辦法,新的工人工資暫行辦法於附件。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點
    出版地點
    臺南市佳里區蕭壠文化園區 (120.1791861, 23.17317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