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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親同第七四號

經理 吳O 蕭壠糖廠廠長 余O格印 台鑒 蔡□ 為檢發工人工資暫行辦法函請查照辦理由 案准總公司辦事處十一月一日糖北秘字第一 七七號函檢發來台人員安 旅費支給辦法職員子女教育補助金工作期限規定暫行辦法以及工人工資 暫行辦法各一份囑查照辦理等由附件准此除安旅費職員子女教育補助金工 作期限暫行辦法等業以總同二三四號檢發在案茲檢附工人工資暫行辦法 一份着自本(十一)月份起實施至前親同第五八號工員給與辦法卽行廢 止除分函外相應函請查照辦理為荷 附件如文 陳O琦 会計深止木 余O格印 民國卅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筆文獻為總公司發函實施頒布新辦法,來台人員旅費給付、子女教育補助金、工作期限規定辦法皆比照原本辦理,工人工資暫行辦法則從十一月起,廢止原親同號五十八號工員給予辦法,新的工人工資暫行辦法於附件,需參考下一筆文獻資料。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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