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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卅五年期親同號-(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區分公司)留用日僑及其家族存款調查表

臺灣糖業公司 第三區分公司留用日僑及其家族存款調查表 留用日僑 姓 名 存欵銀行 存欵戶名 與留用人 員之關係 存欵種類 現存金額 □ 攷 詮釋:戰後國民政府接手相關工作,進行調查,並處理留下/遣返日僑的行政事宜。 詮釋: 史料上參閱《處理日僑婚姻辦法》、《臺灣省光復前日僑與臺民之贅夫及其子女國籍處理辦法》,會得知戰後國民政府接收工作的繁雜與混亂,並且亟欲針對臺灣人民辦理回復過去姓名政策,希望收攏民心;同時處理大量日僑遣返、送回日本的行政事務等,而在臺日本人留用與否,也引發不少爭議,後來統一由日僑管理委員會核發證明,專業技術的日本籍人士,方能留在臺灣。 參考資料: 吳O星,〈戰後初年在臺日本人留用政策初探〉,《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第33期, 2005,頁269-285。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
  • 尺寸
    長26.8x寬19.5x高1.7cm
  • 存放位置
    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 材質
    紙本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點
    出版地點
    臺南市佳里區蕭壠文化園區 (120.1791861, 23.17317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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