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蕭勤(1935-)經臺灣省立臺北師範學校藝術科同學霍剛(1932-)介紹,進入李仲生(1912-1984)畫室學習。李仲生的創作觀念,著重心、眼、手、腦的結合,除了重視造形的抽象主義美術、超現實主義(Surrealism)的自動性技法(Automatism),也包含克利(Paul Klee, 1879-1940)、康丁斯基(Wassily Kandinsky, 1866-1944)、莫訶里那基(László Moholy-Nag, 1895-1946)等人,在包浩斯(Bauhaus)發展出的造形力學(Sapunnug)理念,以及達達(Dada)和超現實主義的物體運用。這些藝術的造形觀念,成為蕭勤日後創作的基礎。 《人體素描(5)》,使用中國繪畫的「白描」技法,勾勒女性的裸體。所謂「白描」,即單用墨色線條勾畫形象,而不用水墨或顏料加以渲染,或烘托的畫法,屬於中國繪畫的基本功夫,近似於西方繪畫的速寫(Sketch)。白描概括、簡練的線條,往往可以判斷出繪者的表現能力純熟與否。蕭勤作品裡的女性裸體,頭部與手臂被省略,可能為一尊石膏像的描摹習作。蕭勤控制毛筆的按捺、轉折,細緻地將女體身形的曲線起伏呈現出來,畫面右下方蓋有一枚蕭勤姓名的小篆細朱文印,並簽署年份1954。 出處:郭璧慈,國立臺灣美術館典藏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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