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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377

藝術家在作品上簽名,有標幟「完成」的意味,然而李仲生(1912-1984)向來少在作品簽名,部分是因應1979年個展才簽。李仲生對簽名的態度,或可依循學生鄭瓊銘(1948-)回憶初受李氏指導所言:「他觀察非常細微,看到我畫中沒有簽名和日期,知道我創作的態度很隨意而加以肯定,認為這樣的創作才能專注而不裝模作樣。」以此觀之,李仲生認為簽名意識會干擾創作者的隨意性,唯有隨興、不預設完成,更能專注於創作過程。 《作品377》由黑、藍綠、紅與白構成,從中央放射、大片連續來回的斜向筆觸構成深黑形成扇形引導,畫面中央的迸發處卻特意鏤空,僅環抱流淌的藍綠線條,緩和了黑的壓迫而更具動態感。中心點下側為縷縷紅絲,以及深黑乾擦飛白組成的三角,三角一側揉合了紅色圓潤而飽滿的轉折,另側是乾擦倒勾,急速的轉折形成的尖銳夾角,一快一慢,一動一靜,透過畫家的筆觸與顏色變化而顯得變化萬千,與上方扇形形成拉鋸。在大片厚重的深黑中,感受到藍綠適時扮演輕快,白線則給予深黑一個中心,並自成一圓,頗有與深黑三角互別苗頭的意味。值得注意的是,李仲生在此些色彩之下,塗滿白色作襯底,形成紙質色彩、白色襯底和其他顏色三個層次,層層疊加強化最上層色彩的激情。 出處:林芳多,國立臺灣美術館典藏詮釋資料,2019。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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