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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物(二)

劉煜(1919-2015)出生於吉林磐石,很早便顯露繪畫上的天分,1941年順利以公費身分前往日本新京美術院就讀,留日期間表現優異,後雖因戰事緊張只得投筆從戎報效國家,有幸戰事提早結束,戰後得以進入國立杭州藝專學習,師事林風眠(1900-1991)、呂霞光(1906-1994)、關良(1900-1986)等畫家。1947年抵臺又受呂霞光老師推薦擔任省立工學院(今成功大學)建築工程學系顏水龍(1903-1997)教授的素描助教,爾後又致力於美術教育工作,前後任教國立藝專美術科長達36年。   1950年,劉煜因於白色恐怖期間接觸《新藝術論》而被捕入獄,承受七個月的不白之冤。在《新藝術論》一書中,便著重討論藝術與現實間的關係,並鼓勵人思考藝術的本質為何,在畫面上又應當如何呈現,諸如此議題激發劉煜思考,使其逐漸走向後印象派(Post-Impressionism)的道路,反對過度著重光線的印象派(Impressionism),而以表現物體本質為主要追求。本幅1977年描繪的《靜物(二)》便為劉煜在歷經白色恐怖之後,持續創作的靜物畫作品。重複塗抹的色彩鮮豔且繽紛,雖模糊了物件的紋路與肌理,僅留下大致的輪廓,但仍表現出物件的陰暗變化與立體效果。整幅作品平面化、裝飾性效果強烈,盤中的魚骨若隱若現於色塊之中,搭配上一旁亮綠、金與銀的茶壺與杯具,賦予作品一股詼諧之趣。 出處:鄭婷,國立臺灣美術館典藏詮釋資料,2020。

基本資訊

  • 日期
    年代: 197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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