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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喜帖及禮金致謝回信,當時郵戳上還蓋著「共匪人民公社、就是大監牢」。1953年(民國42年)由內政部與臺灣省保安司令部頒發「印製品加印反共抗俄宣傳標語辦法」,規定所有機關行號或私人印刷品,舉凡月曆、包裝紙、火柴盒、信紙、電影 票、商業宣傳單,甚至連日記簿與報章雜誌,統統都要印上反共抗俄標語。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60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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